根据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自2024年11月12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兴业证券办理新沃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含定投)、赎回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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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投业务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时,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兴业证券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三、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4年11月12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申购本基金,申购(含定投)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兴业证券的活动为准。本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其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兴业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相关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和规则
费率优惠期限和规则均以兴业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如有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办理本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时间、费率优惠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兴业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sinvofund.com)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网站:www.xyzq.com.cn
2、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9988
网站:www.sinvofund.com
新沃基金提醒广大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风险类型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