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术一:假冒合法机构
不法分子利用网站、APP、微信等渠道冒充持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或其合作伙伴,有的还设立山寨网站或冒牌机构,公布虚假的证书、团队,开展非法证券活动,诱骗投资者上当。不法分子往往要求投资者将各种费用汇入指定账户,特别是个人账户。
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微博、股吧等,以“诊股”“黑马股”“不赚钱不收费”等进行夸张性宣传,招揽会员或者客户。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直播室后,有“老师”“专家”等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或者通过“打赏”“培训费”、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
骗术三:直播间荐股背后的“杀猪盘”
不法分子在网络直播平台以“股神”“大V”自居进行宣传,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金币”“鲜花”等,通过“直播订阅”“付费问答”等收取费用。有的不法分子甚至利用直播室实时喊单,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为大额出货进行忽悠式荐股,诱骗投资者高价接盘,涉嫌诈骗、操纵证券市场、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骗术四:以“内幕消息”等诱饵行骗
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股吧、短视频等,以“私募基金”“专业机构”“内幕消息”等为诱饵,公开招揽会员或客户,收取会员费、咨询费或服务费等。有的不法分子还宣称可提供股票买卖时点,并收取高额费用或进行收益分成。
骗术五:进行非法代客理财
不法分子利用门户网站、财经网站、论坛、股吧、微博、微信等作为营销平台,以“承诺收益”“坐庄操盘”“利润分成”等吸引投资者参与委托理财。投资者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与不法分子签订所谓的“委托理财协议”,在交纳投资款后,大多无法收回投资款或遭受重大损失。
骗术六:销售炒股软件
不法分子以销售证券咨询类软件工具、终端设备,或以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名义变相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不法分子推销“炒股软件”时,往往夸大软件功能,并通过“加入公司,成为会员,由专家指导”等名义,进一步欺骗投资者。
骗术七:诱导参与新品种投资
不法分子以“股市行情不好”等为由,向投资者推荐外汇、大宗商品、石油、贵金属、邮币卡,或者境外指数等新型投资产品,往往宣称新品种投入低、收益高,适合普通人投资。微信群、QQ群内有“托”伪装成投资者,上传交易盈利截图,诱导其他投资者下载交易软件或APP,注册开户并入金参与交易。这些新品种大都实行杠杆交易,行情波动会造成大幅损失。投资者出现亏损或发现受骗后,通常被拉黑或踢出群。还有部分交易平台实行虚拟交易,其交易走势由不法分子后台操控,涉嫌诈骗。
骗术八:以“挽回损失”等名义二次行骗
不法分子推荐股票造成投资者亏损后,利用投资者急于挽回损失的心理,引诱投资者参加更高级别的会员组,缴纳更多的“会员费”,造成亏损进一步扩大。有的不法分子假冒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名义,以弥补投资者亏损为名进行诈骗。
骗术九:虚假“原始股”“转板上市”“海外上市”
不法分子借“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纳斯达克”等概念炒作,以“原始股”“转板上市”“海外上市”为幌子进行虚假宣传,编造公司即将上市的假象,诱导个人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有的不法分子在推销时还承诺高比例分红,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
骗术十:出售“投资者教育”或“炒股”课程
资料来源: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