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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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4年12月1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调整本基金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限额金额,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基金的金额由不超过100,000.00元(请参见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7月19日发布的《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调整为不超过5,000,000.00元,如单日单个投资人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申请金额超过5,000,000.00元,注册登记机构将有权对该投资人当日提交的单笔或多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进行拒绝,最终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此次限购针对所有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与代销机构。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中加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bbns.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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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由“中加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原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2月17日,于2016年12月23日转型为不分级的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是以基金份额面值不低于人民币1元为条件计算所得。
2、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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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4年12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4年12月11日前(不含2024年12月11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网站:http://www.bobbn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中加聚享增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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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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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4年12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4年12月11日前(不含2024年12月11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26(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网站:http://www.bobbns.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